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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成廉斗将,高顺领兵(1/2)

自从鲜卑退走之后,骑营便成为五原郡中的自满,不论是曹性还是侯成,都是骑营的常客,并州狼骑的名声,也从他们的口中流传出来。并州人尚武,军中更是如此,在骑营斗将并非什么新鲜事。

成廉来到骑营的时候,雷铜正在和宋宪打的虎虎生风。

作为一方太守,吕布并不安闲,虽说一些政务他直接撒手给崔绪,但有些事情还需要他自己定夺。所以日常的练习吕布都是交给雷铜和他的父亲吕良负责,而他对并州狼骑的请求只有两个:令行禁止,英勇无畏。

雷铜可以说是狼骑中,武力仅次于吕布的人,在狼骑中权威不低,败退鲜卑后,在五原郡军中也有了不小的名声。而宋宪,人送外号宋蛮子,一身蛮力,又是武痴,平生最好与人相斗。

所以两人对上了。

雷铜之前是学过武的,刀法精妙,而宋宪用着长枪,端视孔武有力,两人互有往返五十余合,不分高低,让众人一阵喝彩。

侯成看的也是啧啧有声,忽然被高顺拉了一下,他正想询问,却是看见高顺的眼神不对,转过身看往,却是看见吕布不知何时过来,正在和成廉看的津津有味。

高顺低声对着侯成说:“雁门太守张仲派使者来到五原,无条件赠予我们五万石粮草。”

在吕布旁边的成廉,正看的心痒痒,他也是习武之人,仅仅凭借眼界便可以看得出宋宪和雷铜的工夫并不逊色与他。虽说在沙场之上,个人武勇算不得什么,但武将表现英勇,对士气的提升是宏大的。

此时,看到吕布的人愈发多了,毕竟他身形高大,面容稚嫩,辨识度很高。不知谁喊一句太守大人来了,雷铜和宋宪惺惺相惜的对视一眼,同时收手。

“好工夫。”吕布先声夺人,对众人先容道:“此乃雁门使者成廉成将军,听闻我五原儿郎的风采,特来此观瞻。雁门太守张老将军念五原残破,特遣使募捐粮食五万石。”

众军中整洁如一答复:“谢雁门高义。”

成廉大笑一声:“众位兄弟客气了,大家都是并州人,我也是当兵的,只是校尉,当不得什么将军,某不太会说话,反正众位兄弟打退鲜卑人,就是好样的,这个粮食我们送的甘心。”

“哈哈哈。”成廉的话说的大家心中一热,不论是世家子弟还是粗俗武夫最担心莫过于功名不显,明明战功赫赫却不能被周知,叫人如何不难受。

却是听成廉又嘿嘿了一声:“刚刚看到两位将军武艺高强,廉心痒难耐,不知有谁与我一战。”

在一边的吕布也是随着喝彩:“如有胜者,赏百金。”

金乃是黄铜,百金足以让一户人家无饥荒之忧平安度过两年。

将士们的呼吸有些粗重了,只见侯成第一个向前:“某家侯成,特向成校尉讨教一番。”

侯成与雷铜一样,善大刀,而成廉同样拿的是一个大刀。善用大刀的将领,在步战中的上风是很明显的,间隔短,易把持。两人斗起来便是虎虎生风,当然,并没有雷铜和宋宪那么武勇。毕竟双方阵营不同,留了手才好把持。

互相斗往有七十几合,由于侯成气力不济落败,他毕竟才年轻,成廉长他约四五岁,不论是经验还是力道,如今的成廉都不输于侯成。

成廉咂巴着嘴:“还有谁?”

“某家高顺。”平时一向寡言的高顺站了出来,他并非贪图百金,只是平时和侯成关系极好,又担心别人站出会落下五原军的颜面,高顺年纪虽说不大,却参军也有几年,五原军早已成为他的家。

与一般人不同,高顺善用的是剑。

在战场中,剑可以说是最不受欢迎的兵器,由于它轻薄,刺不破厚重的铠甲,挡不住势大力沉的刀,拦不住如魅般的长枪,除了可认为装饰外,实在想不出长剑还有什么优点。当将领用长剑在厮杀,或许就是到了末路的时候。

但高顺使剑,却很稳。

吕布在一边暗赞不已,与军中任何将领不同,高顺不饮酒,少寡言,也不争功,他的性格就和他的剑术一样,滴水不漏。成廉用刀,不论是故意露漏洞,还是一力降十会,都弄不开缠人的剑,还徒费气力。

这往返越打越愁闷,成廉直接赌气:“停停停,不打了,和你打贼没意思。”

高顺闻言收剑,对吕布之前承诺的百金并没有提及。吕布暗暗表现满足,即便是对他本人而言,百金实在也是不少的诱惑,或许有些事要提前了。

只听他道:“高顺,你胜过成将军,我之前承诺过赏赐百金,不过我又有些反悔了。”

吕布眼力灼灼的看向高顺:“你剑法沉稳,这样,某给你两个选择:一、取百金;二、替我练兵,我给你八百人,这八百人在五原自成一部。”

几乎所有听到这个命令的人都惊奇了,包含远道而来的成廉。由于吕布这个手笔,实在是太大了。

高顺深呼吸一口吻,道:“大人,顺愿自领一部。”

“好。”吕布大笑一声,道:“年关之后,鲜卑人定不甘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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