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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行 窃神(2/2)

的,它启发了艾尔,为什么要伪造一个契约?我只要不将这个契约放在自己身上就好了啊!

想到这里的艾尔马上行动,并且很快的成功造出了第一个与神邸有联系的物品。不过这个物品什么用处都没有,只是多了一分神性。但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在这个成品的鼓舞下,兰斯·艾尔的实验热情越来越强烈,在自己的工作地点好久都不出屋。

在经过了不知道多少次的失败与成功后,兰斯·艾尔总结出了一份最原始的【窃神】理论。

第一,将神与物品之间做联系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做不到量产。

第二,由于物品本身的限制,所有的物品都不能附带很多的用处。

第三,与使用者本身契合度越高的物品越难被使用。

前面的两个理论兰斯·艾尔都能解释明白,不过最后一个,艾尔想了好久也没有想明白,最后只能用同性相斥这个说法来勉强的说服自己。

在这三个原则下,艾尔继续自己的研究,并且很快的完善了和所有职业对应的契约物品。

法师类的,最好是用掺了秘银的金属板,刻上魔法回路来引起共鸣〗士类的选用猛兽的骨头,画上符文,就像兽族的图腾一样●术就比较简单了只要是被圣水泡过足够多的时间,都可以做到。

制造不是问题,那么接下来就是使用。被艾尔命名为神之契约的这类物品,并不像其他的副职业产品一样要一直放在身上。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一次性,但它实际上又是永久性的。

神之契约的使用方法很简单,简单来说就是将契约物品上的能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之后稳定。

同一类型的技能每回只能稳定住一个,而且能稳定的总量也因人而异☆重要的一点是,只有自己亲手完成的神之契约,才能自己使用。

这里面好像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沈默不明白,艾尔也没有讲解。

在明白了前两个技能之后,沈默问起了第三个技能【柩】的需求等级。

“老师,这个【柩】的使用等级很高吗?我这里连具体信息都看不到。”

三个技能的学习也是利用类似思维传导的方式,但沈默对于这个技能一点相关的东西都无法感知。

艾尔瞅了瞅沈默问道:“你现在什么阶级?”

“黄金三阶。”沈默照实回答。

“那你这辈子都没有办法使用这个技能了。”

沈默皱了皱眉头说:“可是老师,我们入境人的阶级提升……”

每等沈默说完,艾尔就打断了沈默的发言:“【柩】的使用者阶级不能高于黑铁一阶。”

这个回答让沈默无从已对,阶级高了反而不能使用,那是不是说主职业的晋级和这个副职业的使用是互相拖累的关系?

或许是看出来了沈默的想法,艾尔对沈默说:“不用想太多,【柩】这个技能对你没什么用≡后你找徒弟的时候,记得将这个技能传递下去就好。”

“知道了,老师。”沈默恭恭敬敬的站在艾尔身边,接着学习最简单的神之契约制造。

就算是最简单的神之契约制造,都复杂的很‰要逃过众神的眼睛,让他们将自己的神力留在一个物品上,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一个黑铁级别的神之契约,沈默足足的做了有两天,等到沈默的这个神之契约做成的时候,旁边废掉的残次品已经堆满了整个桌面。

将手中的兽骨拿在手上,沈默准备开始自己的第一次【窃力】。

随着兽骨上的光芒消失,沈默感觉到了身上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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