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四章 态度鲜明(2/3)
“这是我们当初签订投资合同时就约定好的。区里也做了赞成的批复。为的就是保证令出一门,避免发生管理混乱的问题。同时也能够借此来学习一下外资企业的管理经验,发现我们自身经营模式的不足。”>
“事实上,宁经理确实非常有能力,他不负众望,成绩有目共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让坛宫的营业水平和名气,能与另外两k家资格更老的宫廷饭庄比肩,这让我们非常满意。”>
“所以碍于合同约定和经营上的实际需要。在配合布控工作的问题上,我们的表态,意义不大。如果我们要非要插手,那就等于是越权了,也违约了。我们又怎么好意思,再像过去那样,只管找小宁经理要钱?出现问题就要他来负责啊?”>
“段处长啊,这个情况你得掌握啊。也务必体谅一下我们的难处……”>
金局长这番话,实际上就是借着大吐苦水,从夹板儿里抽身了。>
他谁也不想得罪,干脆投了弃权票。>
可在场的人,谁都能听得懂。>
他没少强调饭庄成绩来之不易,更没少替宁卫民摆功劳。>
这话里话外,倒是暗示着特殊部门是会破坏安定繁荣的隐患。>
那自然从情感上,是倾向于拒绝段处长的要求了,只是不好明说罢了。>
这种结果无疑是段处长所没想到的,让他很是有点意外,登时为之哑然。>
尤其是金局长还提到了区里的赞成批复和合同约定。>
这都是冠冕堂皇的理由,许副区长也在旁为其做了证明背书。>
这就更让他感到有点为难,不好在进一步施加压力了。>
然而这样的阻力还只是开胃菜。>
因为天坛园长的处境和感受,和服务局不可相提并论。>
别的不说,从隶属关系上,天坛公园就不像服务局,仅由区政府和市服务局双重领导。>
天坛公园的“婆婆”可多极了。>
是既归区政府管,也归园林局、文物局、旅游局管。>
至于市政管理处和市交际处的话,天坛公园更得听。>
这就导致天坛公园成了谁都能训两句的孩子。>
好像谁都能过来指手画脚,做做工作指示。>
可问题是,正因为能管天坛的地方多了。>
所以对于天坛园方的实际需求,反而无人愿意负责和承担。>
一牵扯到运营资金问题,换设备,修古建……>
或者职工福利问题,涨工资,发奖金,分房子……>
这些能管天坛的地方就没下文了。>
你推我,我推你,都打上了太极拳。>
实际上,几乎和三个和尚没水喝的道理一样,天坛公园反而成了没人管的野孩子。>
尤其是过去,天坛公园名气和景观根本比不上故宫、北海、颐和园。>
地理位置还是穷苦百姓聚集的南城。>
所以那时候,天坛公园门票只卖五分钱,根本就不受重视。>
园林局只肯承担天坛职工最基本的工资和劳保,其他的就不管了。>
那怎么办?>
只能自筹资金。>
说起来可能没几个人会相信,天坛公园自五十年代起,就没停过搞副业。>
不但在园区养过果树,养过月季,种过庄稼,养过家禽、家畜。>
甚至还把公园的房子出租给商店,在园区搞过展销会。>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