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九章 孰优孰劣(2/3)
又能维持多久呢?>
事实证明,宁为民的选择是对的。>
虽然表面上他已经放弃了胁迫的方式,但这种可能性终究是客观存在的。>
拥有专利的皮尔卡顿公司始终是占有主动性的一方,能够对金利来的选择形成足够的威慑,即便是达成合作后也是如此。>
而且曾宪梓也不能不为此深感承情。>
再加上金利来由下及上的商业方向和皮尔卡顿由上及下的商业方向,相向而来。>
双方可以合作基础和项目简直太契合了。>
任何一方都能从中获得莫大的好处,谁都实难舍弃。>
于是当曾宪梓在得到充分的时间,对这份合作计划书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研究之后。>
接下来的正式谈判进行的非常顺利,也非常高效。>
完全不同于西方人谈判时经常会出现的场面。>
没有唇枪舌剑,没有人摔杯子砸碗,没有歇斯底里的拍桌子咒骂。>
双方的参与者都知道怎么给面子,怎么维护彼此的体面。>
所以几乎是在一团和气里,仅仅花费了一两天的谈判时间,双方就签订完成了大部分的合作条款,可谓成果巨大。>
具体说来,双方首先约定共同出资二百万元,组建易拉得领带公司。>
由于皮尔卡顿占据专利优势,宁卫民要求出资八十万,占据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而金利来也对此表示认可,答应出资一百二十万,占有四成的股份。>
然后双方都达成一致,易拉得领带会以新品牌的独立专柜形式进入京城、沪海、花城、深圳的大商场里进行售卖。>
同时还确定了金利来专门负责高端易拉得领带生产,皮尔卡顿用京城的生产渠道负责低端领带生产的分工。>
以及未来共同打击假货,跟各级政府沟通,维护共同权益的约定。>
另外,鉴于皮尔卡顿此时在内地的名气实在是太大,双方在专营店的经营成本和铺货渠道上的互惠互利又太大。>
曾宪梓为了换取在内地彼此的广告上标注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的权力。>
甚至自己破了不替别的企业生产贴牌货的规矩。>
答应为皮尔卡顿生产几款高端领带和皮具,而且承诺不会外流,只在皮尔卡顿的专营店里进行销售。>
可以说,这已经完全实现了宁卫民心中的谈判预期了。>
更别说金利来在广告方面的投入是非常有魄力,很有眼光的。>
由于知道皮尔卡顿公司占有《新闻联播》前的五十秒广告,曾宪梓主动询问起了这件事,讨论起这个黄金广告时段的性价比。>
宁卫民甚至还把《新闻联播》前的五十秒广告切了十五秒,以二百万一年的价钱转卖给了金利来。>
这就更得说是双方一拍即合,你情我愿的意外收获了。>
至于曾宪梓本人,最后回到港城,反而纠结在了一个难以做出选择问题上——是否要把自己的专柜也摆进皮尔卡顿在内地的专营店?>
好处是立竿见影的,肯定能借着皮尔卡顿的名气和渠道,提升金利来的品牌地位,提升销售。>
但无疑也会让内地的顾客产生一种误解,多半会认为金利来是覆盖在皮尔卡顿羽翼下的子品牌。>
不过对于这一点,宁卫民就爱莫能助了。>
这只能由曾宪梓自己分析利弊得失,做出判断和选择。>
总而言之,从宁卫民发出合作信号开始,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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