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选择(2/3)
一种杀敌保命的工具,刀枪何尝不是一种工具,也没有高下之分,只看是否运用自如。>
至少,在面对那些不讲武德的家伙时,能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嗯,用更先进的火器,更准的枪法教他们做人。>
王小桥的拔枪术和速射术,让他实在是眼馋坏了。>
在杨林的印象中,那些虚构的故事之中,有一种名为“枪斗术”的玩意,就是这么打架的。>
虽然,王小桥的枪法,还没有那么成就体系,也不能应付各种复杂场景之下的战斗。>
但他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还是极强,比如暗杀、偷袭……>
就能做到越级击杀,防不胜防。>
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良好的环境,他可以暗杀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
凭借的,就是普通人都能运用自如的“武器”。>
先前杨家一战,与其说是杨林最后以强大的综合实力,出人意料的生生扛住血手卜沉,从而逼得其带伤逃逸。>
还不如说是卜沉戒惧于王小桥那种防不胜防的暗枪偷袭。>
嗯,杨林打伤卜沉的三拳,甚至还抵不过王小桥一枪偷袭打掉他耳朵的威慑力强大。>
中了三拳又不会死,凭借着卜沉强大的筋骨,他还可以振奋精神,再来大战三百回合。>
但是,贴着脸颊,被子弹打掉一只耳朵之后,再接着中了两枪,卜沉深刻的体会到了生命不由自主的恐惧。>
他不得不逃。>
再打下去,谁也杀不了,还很可能会身死。>
这就是王小桥身为一个顶级杀手的震慑力了。>
就算是身受重伤,行动不便,也能给人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人施展不开。>
从本质上来看,这其实是枪的威慑力太强。>
枪。>
比的是谁更快,谁更准。>
当然,还有枪支本身的攻击力。>
这种轻轻松松就能得手的能力,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
但世事不尽如人意……>
杨林却发现。>
他其实学不会。>
也不是学不会吧。>
他虽然没有所谓的枪感,但身为一个厉害武夫,手眼身步法,那都是超人一等的。>
无论什么运动项目,他都可以轻易上手,精通。>
一理通而百理明。>
指的就是他这种情况了。>
作为一种普通人都能很快掌握的简单器械,他怎么可能学不会枪法呢?>
但也只能称得上学会,最多称得上一句精通而已。>
想象中那种一枪在手,大杀四方的情况,根本就不可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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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沮丧的发现,自己最多练得像个厉害枪手,就像现在全世界数万数十万的各 队一样。>
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因为,打枪这种动作,本来就不需要太高的门槛。>
只要苦练,就算是一头猪,经过海量的子弹堆积,和足够长久的时间,多少年之后,也能练出一手不俗的枪法。>
但也仅此而已了。>
杨林无奈的发现,这名技术,其实还有着上限。>
武器的威力,出手的方式,决定了威力就是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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