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第110章 助父成龙(2/2)

半年正式向市场推出,一推出就大受欢迎,和贝贝嘉一样,引爆了消费风潮。区区两年时间,公司估值就超过六个亿。  所以陈予权必须抢在前边,推出自己的口服液品牌。  原本按照陈予权的理论:这样在后世运作成功的品牌,自己不需要竞争,只需要持有。说白了就是收购一定的股份,搭一个顺风车就行。  但这个模式并不适用于所有企业和品牌。如浏览器禁止访问,请换其他浏览器试试;如有异常请邮件反馈。  比如再过几年,等某位马爸爸的公司刚刚起步时,他可以用很小的代价收购一半的股份,因为那是新兴产业,对未来,纵算马爸爸自己也没多大的信心,急着变现几乎是本能的需求。  一句话,他缺钱。  但陈予权知道的那个某某口服液,并不缺钱,也没有让外人收购股份的计划。  他只能抢在前边先搞起来。  至于后续是不是要和某某口服液合并,那是以后的事,就算合并,也是陈予权占据了绝对的主导权。  甚至于在他的口服液品牌推出之后,某某口服液是不是还会诞生,都不一定呢。  有了庞大的资本在手,陈予权才能有条不紊地推行他的“爱我中华计划”。  搞科研,尤其是基础科研,太烧钱了。  以举国之力投入都远远不够,更不要说私人资本了。陈予权已经做好准备,将未来在商业市场上赚到的钱,至少投入一半搞科研。  至于合作伙伴们能不能理解,陈予权无所谓。  他们能理解最好,真不能理解,那陈予权就甩开他们单干。只不过,不愿意陪着他烧钱搞科研的合作伙伴,还想跟着陈予权轻轻松松赚大钱,恐怕就有难度了。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事。  “这样吧,陈董,这是大事,请你跟我一起,去拜访一下我们王局长,向他详细汇报一下这个情况。”  陈庆一随即有了决定。  陈予权笑着起身。  这也是题中应有之意,这么大的功劳,于情于理,陈庆一都不能“独吞”,没有一把手支持,是搞不下去的。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