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重文轻武的赵家帮 提供线索的解臣(2/3)
,一口咬住野猪屁股,直咬得那野猪整个后腰身都猛地往起一翘时,不禁失声叫道:“花小儿!”>
年轻人沙哑的声音被山风吹没,但下一秒,一声怒吼如奔雷炸开。>
“呔!孽畜!胆敢伤我哥哥……”>
“宝玉?”听此声音,年轻人更是惊喜万分,循声望去,只见一身材高大魁梧的青年,手持长刀大步冲入战场。>
这青年身高一米九,膀大腰圆,手持一条水曲柳削成的长棍,长棍顶端套着二尺尖刀。>
这刀形似杀猪刀,却比杀猪刀略短、略窄,刀尖、刀刃俱都锋利无比,泛着点点寒光。>
青年怒吼着大步冲锋,黄胶鞋踏碎黄叶无数,气势如虹,彷若那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猛张飞。>
或许是因为气势太盛,这青年人一至,花狗、黄狗尽皆闪在左右,只将那野猪留与持刀青年。>
说来也是奇怪,看到这青年人后,野猪竟然不再去追那花狗,反是闷头迎着青年人就冲。>
于是,就在这山坡之上。>
一人、一猪,狭路相逢!>
二者皆勇,不知哪个能胜?>
“完了!”不远处观战的年轻人见此场景,心头一凉,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不敢去看自己兄弟的下场。>
可就在他闭上眼睛的一刹那,一股明悟涌上心头。>
“这一幕……不是三十五年前,自己第一次和宝玉上山打猎时的情景吗?难道人死后,还能看见过去发生的事……”>
正想着,突然脑海内又涌出了一段往日的记忆。>
年轻人名叫赵军,家住山下永安屯,家里父母双全,有姐有妹,但他是家里唯一的一个男孩。>
而那个持刀与野猪冲杀的青年人,名叫李宝玉,是赵军的邻居兼发小。>
这俩人从小一起调皮捣蛋,下河摸鱼虾,上树掏鸟窝,对他们来说都是小儿科。>
现如今他们长大成人,更是萌生了入山打猎的心思。>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尤其是在这个麻雀还属于四害的年代,神州大地不禁枪,也不禁猎,也并未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
特别是,在对野猪、黑熊等野生动物祸害庄稼的问题上,更是予以严厉的打击。>
每到秋收将近,野猪、黑熊就会下山,祸害人民百姓辛苦一年收获的劳动果实,所以神州上下都对它们深恶痛疾,鼓励林场、山区村民捕猎、狩猎。>
为此,各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各林场、村屯组织猎人队伍,对这些野生动物进行围剿,以保证人民辛苦一年的劳动成果不被破坏。>
赵军、李宝玉,都是永安屯狩猎大队的成员。>
当然了,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本领高强,而是只要年满16周岁的男性,就会自动成为民兵和猎人队的一员,并由村部登记在案。>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山场、林区形成了它们独有的狩猎文化。>
渐渐地,猎人打猎在当地又被称为打围,打围又有大、小之分。>
小围说起来简单,就是下个夹子、布个套子,捕猎紫貂、黄鼠狼、松鼠、野鸡、狍子之类的小动物。>
而大围,则是带狗入山,围猎野猪、黑熊、棕熊等大型猛兽。>
要论打猎,赵、李二人可谓是家学渊源,他们爷爷都曾是远近闻名的猎手。>
可即使如此,眼下的赵军才二十岁。而那李宝玉,更是才刚满十八啊。>
虽然这是在农村,二十岁当爹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