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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赴约(1/2)

(下一章更新,在明天晚上十一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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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微雨的早晨,风带着湿润的雾气,拂拭着容颜,有说不出来的清爽,更远处的景物在烟雨朦胧中,街道上的行人熙熙攘攘,穿梭来去,如同梦境。

鸿宾楼是一个有着百年字号声誉的茶楼,位处香港九龙最热闹的地段~~弥敦道,鸿宾楼的早茶,是香港餐饮业早茶的代表,其地位相当于北京全聚德的烤鸭,虽然价钱比别的茶楼要贵,但因为种类繁多,味道也正,所以很多香港老派人,还以每天能够到鸿宾楼吃早茶为人生一大享受。

此时,鸿宾楼一到四层,完全客满,到处都是摇动的脑袋。

笑语喧哗声,跑堂推着小车的吆喝声,碗盘的碰击声,还有各种食物的混杂的香气,形成一幅热闹无比的景象。

而鸿宾楼的五楼,则被包下,星罗棋布的坐着十多个人,中间位置是鬼王东,身穿米黄色的丝绸唐衫,脚穿千层底的白边手工布鞋,用筷子挟着一个蟹黄汤包,眯着眼睛在那里细嚼慢咽,很是享受,看上去就象是一个美食家。

坐在鬼王东周围的人,个个肩宽背厚,彪悍高大,腰间明显鼓鼓囊囊,很有内容,浑身散发着野性的凶猛。

路明华坐在靠窗户的位置,不时看看腕上的手表,又抬眼瞅瞅细雨交织的街道,对放在身前的小吃,视若无睹。

“麻子,你说,对方会不会是晃掂我们?”洪胜和的老大丧昆忍不住问道。

“晃掂我们?应该不会吧?无错不少字”

“那怎么还不来?难道是怕了?还是知道咱们在茶楼的四周,都布下了埋伏,而临阵退缩?”

丧昆骂骂咧咧,其实他心中暗喜,最好不来,再把掳走的傻飙给斩了,这样,选下一任龙头时,自己便缺少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路明华无语,是啊,该来了,现在已经是早上七点半,难道是出了意外?还是对方忽然改变了注意?

他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随着街角一个挺拔身影的出现,而猛然凝定。

那人身材颇高,穿着一套大陆军人那种已经洗得发白的军装,没戴帽子,衣服上也没有领章,衣领敞开,一手撑着伞,一手自然摆动,步伐中透着一股军人特有的坚毅,当他从街角走出,便仿佛有所感应似的,而远远的抬伞瞅了一眼,不知为什么,路明华觉得自己,被一颗狙击步枪的子弹忽然击中。

路明华的心跳骤然加快,他忍不住低呼道:“来了!”

“来了?”

丧昆第一个从旁边的桌子上跳了过来,凑到窗户边:“那呢?那呢?”

接着,他的目光已然锁定,有的人,那怕是在茫茫人海,也会被人一眼发现,因为他们的精神气质,就是他们的身份证。

据说,在三国时期,匈奴使者拜见魏王曹操,曹操担心自己不够威武,而被匈奴使者瞧不起,便让相貌英伟的崔琰装扮成自己,而自己则扮成一名持刀护卫,站在床头,结果在会见结束后,曹操派手下谋士,去问那名匈奴使者对魏王的印象,那名匈奴使者说:魏王相貌堂堂,雅望非常,不过,我觉得他身后的那名持刀者,才是真正英雄。

“一个人?竟然只有一个人?!”

丧昆用齿缝间挤出的声音说道:“胆子还真大啊!够巴闭(牛逼之意)!”

他的声音中,有着说不出来的恶毒,又有着一丝掩饰不住的佩服,毕竟,单刀赴会,既被视为是找死的愚蠢行为,又不得不佩服敢于赴会者的勇气。

相比而言,鬼王东是所有人中,最沉的住气的人,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连去窗户边瞅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只是冷哼一声。

路明华开始向那些打手、马崽们再次交代:“都打起精神来,机灵点,一会,看大哥的脸色行事,大哥摔杯子,便动手,怎么打都行,但要有分寸,不要给搞死了,傻飙还在他们手里呢。”

*********

南方就是南方,潮湿多雨,风轻似水,空气中,渗杂着草木和泥土的气味,行人匆匆,各为生活奔忙打拼,跟北京相比,有太多的不同。

街道的两侧,有六七层的高楼,但更多的是两层矮楼,岁月薰黑的屋瓦.

是的,来到香港快两个月了,陆野已经渐渐能适应香港的气候,但他更怀念北京,万里无云的天空,灿烂如金的阳光,巍然屹立的英雄纪念碑,古老幽深的故宫、、、、、、

如果从格局上比较,北京宽宏博大,香港精致细巧。

“、、、、、、父亲怎么样了?是不是还是秦城监狱?他身体好么?黄妈妈好么?她现在知道不知道建国的死讯?伍叔身上的旧伤,是不是到了下雨天,又痛的厉害?伍豪呢?、、、、、、”

身周的行人如潮,自己也只是潮水中的一缕。

撑着一柄伞,在雨中漫步,会令人的心情不自禁柔弱,变得多愁善感,而去怀念往事。

才从街角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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