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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那个宠男人的老黄牛(2/3)

”过来的。

到底有多苦呢?

陈贵义的父母生了六个儿子,在老家都是娶不上媳妇,一家八口指着那几亩地,面朝黄土背朝天做事的老农民。

夹在中间的陈贵义来海城投奔亲戚,打工的时候认识了遇到了糊涂姐。

糊涂姐当时在一家电器店给人看店,两人打工的地方门连着门,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就认识了。

都说是旧爱了,那肯定是甜蜜过的。

十六七岁的年纪,还是彼此的初恋,没多久两人就结婚了。

那些年兴卖电器,糊涂姐别看对感情糊涂,做事可一点不比男人差。

修理电器整线路啥的,有时候还遇上顾客新房装修过来看电器——

为了让人在自己这买电器,糊涂姐那是跟到了人家里。

上到装修糊墙贴瓷砖,下到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她都能干。

凭着一股不要命的劲儿,有了顾客资源介绍,她自己盘了个小店。

然后她销售送货,让丈夫跟着收钱。

忙碌一天收工后,炒上一盘土豆丝,配着两个馒头,要多香有多香。

听到这里的时候,孙丽芳问王然,“你怎么知道他们吃土豆丝,配馒头?还香?”

不是她杠,就是纯粹的好奇。

这么一问,就把王然堵住了。

顿了顿,她才说:“我在她身上看到了过去自己的影子。”

吃土豆丝配馒头不是过去,是现在。

糊涂姐不是第一次出现在他们面前。

“以前还跑去公司闹,堵在酒局门口哀完了怨,怨完了哀,高高低低的给你说一大通。”

男人都是听不下去的,王然平时跟男人混久了,但本质上她还是八卦的。

糊涂姐看到有人听她诉苦,那说的更起劲了。

所以她们是“朋友。”

王然这么觉得,“我请她吃过饭咧。”

言外之意是,今天这个砍人事件怎么也落不到她的头上。

王然甚至还有信心,当时在场的话,可以控制局面。

她有些唏嘘,“这一群高管太太脑子也不好使,知道人家情绪激动,还刺激人家——”

说什么离婚了就不要再来纠缠,给女人丢脸的话。

站到“渣男”那一头,糊涂姐不“扎”你,“扎”谁?

孙丽芳纠正王然,“你这是受害者有罪论。”

不管怎么样,出于什么理由,都不是你砍人的理由。

王然被孙丽芳戳到了要点,撇了撇嘴,“总归是两者都有错。”

不应该刺激一个精神失常的弃妇。

高高在上,站着说话不腰疼。

殊不知,她的今天,或许就是你的明天。

“被养在笼里的金丝雀,有什么好骄傲?”王然说完这句话,立刻小心看了眼孙丽芳。

她没有影射的意思啊。

好在孙丽芳好像没注意到,“糊涂姐可不是金丝雀。”

在遇到陈贵义前,她坚韧努力又能干,大包大揽操持一切琐事,像一头不知疲惫的老黄牛。

嫁给陈贵义,就成了陈家的老黄牛,任劳任怨耕耘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她没有错,只是——”

孙丽芳忍不住说出那句话,“太贱了。”

糊涂姐简直继承了老一辈对女人的教育,以夫为天,尽一切努力的让丈夫高兴。

自己赚钱整小店,钱却让丈夫收?

在外面奔波运货一天,回来却心疼看店的丈夫,给他买冰啤酒?

宠男人,让男人离了自己不能活,糊涂姐非常骄傲。

所以她愿意当这个老妈子,四十岁的年纪里,男人还是油光水滑的肉脸,女人却已被折磨得干瘦佝偻。

看着病床上躺着的女人,孙丽芳想到前世看过的一部电视剧,不说剧情,就主人公“丑娘”身上的各种外貌特征,跟现在的女人像了个十成十。

才四十岁,就老成这样。

她就付出付出不断付出,做牛做马给男人赚钱,生下白白胖胖的儿子后更觉得人生圆满。

糊涂姐以为一家三口就圆满了,殊不知这种圆满也会被打破。

仍有魅力的男人怎么会要这种“老妻”?

想想就是不可能的,更何况他脑子还带点活,跟对了人把小店扩张了。

把店要过去,那时候糊涂姐还满心得意呢。

唯一的筹码也被人拿了去。

有小三那是迟早的事,人人都劝糊涂姐要收拾自己,多多留心。

可她觉得不用了——

儿子都十二三岁,大小伙子了。

房事也好多年没有了。

糊涂姐觉得,他们是要终老的人。

她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家人又不是看不到。

丈夫一定会与她相濡以沫。

儿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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